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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试验区与香港、新加坡自贸港相关政策 对比之五:税赋环境
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自贸试验区我们常听,但是自由贸易港是什么?为什么它会在对外开放格局中,处于如此重要的地位?作为外贸人必须对此有所了解。
建设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都是国家战略,二者在主体功能、发展目标方面既有联系、也有差异。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功能是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等,进行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试验。
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基础上实行的更高水平的开放,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制度政策,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港)区。自由贸易港应该更突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专一功能,整合保税区和港区口岸资源及政策优势,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提高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提升全球贸易的能力。
香港、新加坡作为成熟的自由贸易港,一般是国际上制定相关政策的标杆,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2014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课题组发表过文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中国香港、新加坡自由港政策比较及借鉴研究》,该文章也是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2013-A-28)的部分研究成果。该文详细分析了香港、新加坡自由港的政策以及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对比,我们从中载录了投资领域开放、金融开放、贸易自由化、监管宽松、税赋宽松、法制完善、自然人移动自由等7个方面在本公众号分7期进行介绍,以飧读者。
在企业税赋水平上,上海自贸区明显高于香港和新加坡自贸区,但考虑到上海自贸区的目标是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为全国的改革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着重一般的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因此对税赋水平的高低不做比较。上海自贸区需要进一步提高纳税便利化程度。
当前,跨国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全球化竞争,税赋水平对企业盈利有着较大的影响。
香港特区税赋水平低,是吸引世界著名跨国公司聚集的重要因素之一。香港低税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香港作为自由港实施典型的零关税政策,一般进口或出口货物均无须缴付任何关税。但有4类商品除外,分别为酒类、烟草、碳氢油类及甲醇。其次,香港实行简单低税率政策,税种少,税率低。香港不设增值税和营业税,境外所得利润也不纳税。除非是经营业务,个人也无须就利息、股息、红利、股票等投资所得纳税。香港主要征收3种直接税: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从主体税种看,利得税的税率分别为16.5%(适用于有限公司)和15%(适用于非有限公司),这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税率相比都是相当低的。根据世界银行《2014营商环境报告》,香港企业应税总额占利润的比重为22.9%,低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经济体平均34.5%的水平,也低于经合组织经济体平均41.3%的水平。
新加坡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企业、在新加坡注册的外国公司,以及不在新加坡成立、但按照新加坡属地原则有来源于新加坡应税收入的外国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除外)。自2010年起,新加坡公司税税率为17%,且所有企业可享受前30万新元应税所得部分免税待遇:一般企业前1万新元所得免征75%,后29万新元所得免征50%;符合条件的企业前10万新元所得全部免税,后20万新元所得免征50%。在关税方面,政策相对宽松。除酒类、烟草(含卷烟)、石油、机动车以外,新加坡对所有进口商品免征关税。国际运输服务和与进出口相关的运输服务,以及与进出口有关的货物装卸、搬运、保险等服务都适用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