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已覆盖出口环节,你想问的这里都有答案
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广覆盖至出口环节,实现外贸进出口领域全覆盖。关于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可能还有一些外贸出口企业不太了解,小编贴心地整理了几个关键问题,请拿走不谢。
关于申报
问:是否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都适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
答:是的。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出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都适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
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后,提前报关的情况应如何申报?
答:正常申报。
问:报关单申报完毕,如何判断企业是否需要配合海关实施验估?
答:当报关单状态显示为成功入海关预录入库/无纸化审结,请缴纳税款;税款缴纳完成后,若报关单状态长时间无变化,可向现场综合业务部门咨询了解报关单状态。
关于自报自缴
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下,是否可以不使用自报自缴?企业应当在系统上如何操作?
答:可以,但鼓励企业使用“自报自缴”;系统操作事宜建议咨询电子口岸客服热线。
问:10月1日以后,不选择自报自缴的报关单就不会进入到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了吗?
答:不是。10月1日起,即使不选择自报自缴选项,进出口报关单也会进入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下。
问:任何贸易方式下都可以自报自缴吗?
答:原则上,任何贸易方式下企业都可以选择自报自缴。因系统支持等技术原因,目前对涉及公式定价、特案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等情况,尚无法实现自动计税,海关仍需人工审核。
关于修撤单
问:报关单修撤在哪里操作?
答:电子口岸预录入客户端-一次申报模块-修撤单办理/确认选项。
关于业务联系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下,若报关单状态一直停留在海关已接收入库状态,或报关单已经放行但尚未结关,应该联系哪个部门查询报关单状态?
答:可以向所在现场综合业务部门咨询了解报关单状态。
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后,企业如何与税管中心沟通联系?
答:税收征管中心在与企业进行联系,或要求企业配合中心开展验估作业的时候,一般通过“挂起”报关单通知企业,并预留联系方式,企业可以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税管中心。
关于后续监管
问:货物放行后,通常还会涉及哪些海关手续?
答:货物放行后,通常还有以下情形企业应配合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一是税收征管中心通过批量审核发现需要修撤单、退补税或补充申报、价格磋商等情况的,一般会通过企业所在地海关综合业务部门联系企业,企业应配合海关完成相关手续。
二是海关认为在涉及安全准入或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风险的,海关稽(核)查部门会联系企业实施稽(核)查作业,企业应配合海关完成相关工作。
三是货物放行后企业自行发现存在差错或其他需要向海关补充说明情况的,可主动联系海关说明相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主动披露”情形的,海关按有关原则进行处置。
新闻背景
今年7月1日起,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全部进口商品,适用“一次申报、分布处置”通关作业流程和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对税收征管要素审核后置等改革举措。
通过通关一体化,相关企业享受到了多项红利:一是可以选择任意地点报关,消除了申报的关区限制;二是海关执法更统一,依托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通关政策、规定在执行标准上更加一致;三是通关效率大大提高,简化了口岸通关环节手续,压缩了口岸通关时间。
有海关部门人员指出,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最大的亮点是设立了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全国海关的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步骤实现了集中、统一的智能处置。同时,通过实施“一次申报、分布处置”,改革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协同监管和执法统一性,在提升通关效率的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广大进出口企业的体验度。